大同市取消54个公路煤焦站点
发布时间:2017-10-17 15:51:49
标签:大同市 煤焦 公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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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,从12月1日起,大同市全部取消相关企业代行的煤炭、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;全部取消煤炭、焦炭公路运销票据;全部撤销市内煤焦公路检查站、稽查点。在此次改革中,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将有3000多人进行转岗分流,涉及站点54个。
据介绍,按照“谁授权、谁清理”的原则,从12月1日起,大同市取消对煤销大同分公司及其县区公司、各类站点和市焦炭公司及其所属站点的行政授权或委托,停止履行煤炭焦炭运销管理、查验票据及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等行政职能。按照“谁批准、谁取消”的原则,从12月1日起,取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单、山西省煤炭公路运销统一调运单、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省内用煤统一调用单、山西省公路煤炭运销省内电厂用煤统一调运单、外省公路煤炭入过境统一调运单、山西省焦炭公路出省定额附票、山西省焦炭公路上站定额调拨单等。按照“谁建设、谁撤除”的原则,从12月1日起,撤销各类公路煤焦管理站(含稽查点),煤焦销售营业站(含分站),企业电厂用煤管理站,铁路上站煤管理站,驻矿(场)开票点,同时全部停止处罚、查验各类票据职能,并撤离工作人员。12月31日前,市内各类公路煤焦检查站、稽查点的岗楼、挡杆等设施要全部拆除。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还要求,所涉及单位要开发新产业,增加新岗位,为涉及人员转岗安置创造条件,妥善安置转岗职工,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,做到改革过渡期间一线职工不下岗、不欠薪、不减收、不断保。